一、技术规范书二、供货范围三、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四、产品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一、技术规范书1、总则1)本规范书适用于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除氧器设备,本规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招标方在本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两套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方应严格按其要求执行。3)投标方如没有书面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4)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规格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5)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投标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并由招标方确认。6)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商定。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未提出而又必须有的项目(部件、设备等),投标方负责补齐。8)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投标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若干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定。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对进口材料设备,投标方应有原产地证明和海关商检证明。9)若本招标文件各附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最高标准执行,由招标方确认。10)投标方必须按本技术规范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逐条响应本技术规范要求,详细填写与补充技术参数和图表。投标方如有额外补充说明的内容,另成章节编制,不应打乱本规范的章节顺序。2、项目概况2.1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交货地址):垃圾处理规模:本项目一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50 吨,配置 3x350t/d 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配套 1X15MW+1X6MW 汽轮发电机组;远期预留规模为 1000 吨/日,配置 2X500t/d 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及 1 台 18MW 汽轮发电机组的建设用地。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