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小区秩序,保持道路通畅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全体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和整体权益,创建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文明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车辆进出小区管理第一条建立机动车出入(停车)证制度
凡业主自备车、公务车、接送车等需经常出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业主必须向物管处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停车)证》,凭证进入停车
第二条临时来访的机动车辆,必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
车辆进入时,驾驶员必须用驾驶证(或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换取临时停车证,并在保安员的引导下,按临时停车证上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
车辆离开小区时,用临时停车证换回有效证件
临时车位已满,保安员不再允许临时来访车辆进入
第三条营业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
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的业主或来访者,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或被访者)的房号、姓名,经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
如有业主预约出租车接送病患等紧急情况,业主可事先通知物管,由保安员及时放行
第四条货车或10座(含)以上客车不得进入小区
遇业主搬家入住或运送大件物品进入,在向保安员说明业主的房号、姓名,经保安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其他特殊情况,经物管处同意方可进入
第五条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第六条建立非机动车出入牌制度
业主拥有的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及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以下统一简称非机动车),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出入牌
无出入牌的,须向保安员说明被访业主的房号、姓名,由保安员核实后方准许进入
短期内需经常出入小区的外来人员(如装修人员、送水送餐人员等),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进入
非机动车出入牌和临时出入证由业主向物管处申请办理
第七条为确保业主的财产安全,驶出小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