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二 0 一六目 次1 总则2 名词术语3 供配电设计3
1 负荷性质的确定3
2 负荷容量统计3
3 居住区供电3
4 配套设施3
5 配电装置接地3
6 电能计量4 设备选型4
1 10(20)kV 配电设备4
2 低压设备4
3 计量表箱4
4 直流电源系统4
5 智能化要求5施工及验收5
2 验收附录 居住区供电方案典型设计示例1 总 则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进展、国家能源进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社会经济进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有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2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
3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进展及城市进展规划
视居住区建设规模及容量大小,应考虑预留 35kV-110kV 变电站的站址及电力通道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居住区详规设计同步
4 居住区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根据安全、可靠、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长对用电的需求
5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应实现法律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6 居住区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纳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7 居住区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8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法律规范
9 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应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