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晋政文〔2024〕61 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为更好地实施名牌进展战略,致力打造品牌之都,根据晋江名牌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打造品牌之都若干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充实
调整后的优惠政策为:一、设立名牌产品奖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或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二、设立免检产品奖
对获得国家出口免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三、设立质量管理奖
对获得 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对获得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担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2 万元
四、鼓舞企业在市区指定区域营建总部大厦
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上市公司、年出口总额超 5000 万美元的企业,提供地块供企业 营建总部大厦,地价按基准地价的 1/3 收取,但地价一般不低于成本
鼓舞获得 福建省名牌产品或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在市区营建总部大厦,土地出让金返回20% 给企业
以上项目用地批准后一年内未动工的,按正在执行的基准地价追缴 地价;二年内未动工的,用地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
五、鼓舞在本市建设四、五星级酒店
在本市新建、扩建五星级酒店项目,地价按基准地价的 1/3 收取,但地价一般不低于成本
在市区新建、扩建四星级酒店项目,土地出让金返回 30%给企业
以上项目用地批准后二年内未动工的,用地由市政府依法无偿收回;项目三年内必须营业,五年内未取得相应等级标准,则按正在执行的酒店地价标准追缴地价
六、对同一企业获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