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XX 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关于发布《XX 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 XX 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 年第 7 号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等有关规定,XX 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XX 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XX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地税地〔2008〕92 号)同时废止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2
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3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4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5
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要求及清单 6
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7
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及情况通知书 8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意见书 9
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核定通知书 10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XX 省地方税务局 2016 年 5 月 26 日 XX 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91 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以下简称清算),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清算手续,结清税款的行为
第四条纳税人是清算的主体,对清算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