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动 0~3 岁早期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思考 编者按 十多年前,早期教育还是个新生事物,而如今,早期教育工作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
相关调查发现,当前早教质量参差不齐的状况令人担忧,早教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设置早期教育机构应具备哪些实体条件
申请早期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程序
早期教育机构应到什么部门登记注册或审批
其业务工作应由什么部门监管
早期教育机构该有怎样的运作模式
政府在推动早期教育的发展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如何提高早期教育质量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林雪卿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理论、教育法学等,已在《中国教育学刊》《人民教育》《学前教育研究》以及各大学学报等 cn 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8篇
参编、独立主编、编著和著书四本
文章多次被人大复印资料与《高教文摘》全文转载
多次获得由政府颁发的社科论文奖
所谓早期教育,狭义上是指 0~3 岁阶段的早期学习,广义上是指 0~6 岁阶段的早期学习
本文所说的早期教育,是指狭义的早期教育
即本文认为学前教育阶段分为早期教育与幼儿教育两个阶段
本文所说的早期教育机构,是指招收 3 周岁以下婴幼儿,并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活动的包括托儿所、早教中心、亲子园或班等在内的各类教育机构
一、目前早期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老百姓对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意义还没有正确、足够的认识,有的家长对早期教育仍有不信任感
目前对早期教育有两种极端认识:一种是认为早期教育无所不能;另一种是认为早期教育百无一用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国家层面上看,我国已经出台的专门针对幼儿教育领域的法规有两部,一部是1989 年的《幼儿园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另一部是最新版2016 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部门教育规章),而针对早期教育领域的法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