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第1页 共五页 甸 沙 乡 九 年 一 贯 制 学 校 与 家 长 、学 生安全责任书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及校外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格,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和教师积极与家长沟通,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习情况监督和安全问题,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 与甸沙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及家长( 监护 人) 签 订 如 下 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 学生的监护 人是学生的父 母 或 依 法确定的监护 人,其 监护 关系不 因 学生的入 学而 转 移 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 是教育管 理关系。监护 人应 对 学生进 行 安全教育和遵 纪 守 法教育; 学校应 对 学生在校期间进 行 安全教育和遵 纪 守 法教育。 第二 条 学生造成他 人人身或 财 产 损 害的,由 其 监护 人承 担 赔 偿 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 害赔偿 纠 纷 ,按本 协 议 第三 条 规定处理。 第三 条 严禁 学生在学校拉 帮 结派 打 架 斗 殴 、抽 烟 酗 酒 等 。学生造成他 人人身或 财 产 损 害的,由监护 人承 担 赔 偿 责任; 学生在校生活 、学习期间,因 第三 人的原因 造成身体受 到伤害,一般 由 第三人承 担 赔 偿 责任; 如 给 他 人造成伤害的,一般 由 学生及家长( 监护 人) 承 担 赔 偿 责任; 构 成犯 罪 的,移 交 司 法机 关处理。如 能 够 证 明学校有过 错 的,按学校过 错 的大 小 确定学校应 承 担 的赔 偿 责任; 第四 条 符 合下 列 条 件 即 可 确定学校无 过 错 ,不 承 担 责任: ⑴ 损 害事件 的发生与学校的设 施 无 关,或 者 虽 与学校的设 施 有关,但 学校的设 施 并 无 缺 陷 ,由学生本 身引 发的伤害; ⑵ 学校或 教师已 履 行 了 应 尽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