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
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 或使用不当 ,而 造 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 情罚款
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 由 总 务 处分配 、管理、掌 握 使用
建立完 整 的校产档 案 ,每 年 度搞 一次 校产状 况 报 告 向 学校分管领导汇 报
一、对 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 公用房 屋 使用的财产,一律由 学校根据需 要逐 步 配 齐
二、为了 明确 责任,凡 因工作需 要配 备 财产的处室,必 须 选 一名 财产管理负责人,对 所 配 的财产进行 登记、清 查和管理,如 有损坏或遗 失,要及时报 损,或视 情况 赔偿
三、凡 学校配 给使用的财产,不论 什 么 情况 和原 因,不得私 自 转 借
四、凡 属 学校配 给的财产,属 正 常 消 耗 损坏的,一定要以旧 换 新 ,同 时 填 好更 新 换 旧 单,经管理人员 同 意后方 更 换
五、财产的添 置 必 须 由 校长 批示 ,多 人负责,并办 理验 收 登记手 续 ,方 能 投 入使用
六 、教导初 负责图 书 、实 验 室、教室、体 育财产的使用与 管理,教科 处负责电 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