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九项制度(仅供参考) 一、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
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二、晨、午检制度 幼儿园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幼儿园午睡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询问有关身体情况
中小学校在入校时完成体温检测
每天早 晨第 一节 课 和下午第 一节 课 上课 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
询问和观察要 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 (温度≥37
3℃)、咳 嗽 、乏 力 、呼 吸 不 畅 、腹 泻 、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
如果晨、午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区(室)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通过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午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
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学生(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
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