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小窑实验学校行政人员考核办法 刘辉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行为,端正工作态度,优化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力创良好业绩,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以便更好地培养、管理和使用干部队伍
坚持客观公正、择优任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所有学校行政人员 一、 考核原则和方法 1、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服务优先、实绩至上的原则
2、考核结果分包括主管领导评价(30%)、工作月总结(10%)、其他部门领导评价(10%)、群众满意度评价(50%)、特殊情况增加或减少(5%)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主管领导评价的主要考核行政人员的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如下: (1)工作态度(20 分) (2)业务能力(15 分) (3)工作实绩(65 分) (4)其他加减分(5 分) 2、行政人员的月总结评价主要有主管副校长完成,有书面总结 的6 分起,根据实际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加分
3、其他部门领导评价主要有工会主席、教务处 、政教处 、总务处 四 部门领导参 照 《 小 窑 实验 学校行政人员量 化考核评分细 则》 加权 平 均 分形 成
4、群众满意度评价由 工会负 责召 集 相 关 校区 教职工进行民主测 评完成(占有一定比 重 ,按 照 一定方法考核),分别 参 照 《 小 窑 实验 学校行政人员量 化考核评分细 则》 ,对每 个 行政人员进行满意度评价,9 项数 值 加权 平 均 分形 成群众满意度评价分
5、其他加减分由办公室根据特殊情形适当加减
四、考核程序和流程 1、行政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每天填写工作日志(以工作笔记本的形式),每周对周工作进行考核,重点是考察周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处室自主安排的一些活动,活动要求有活动计划,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