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篇一: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制定门卫人员安全管理岗位细则如下: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等),门卫必须与学校教师联系确认后,方可允许来访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班主任和教导处签署学生出门证),门卫查验出门证后方可放行且将出门证备档
五 、门卫人员要 加 强 对带 入或带 出学校的物 品 的盘 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 出的物 品 必须请 示学校领 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 、门卫人员必须按 学校的要 求 做好节 假 日 、双 休 日 、防汛 、上课期间的值 班以 及 其它 重 大活 动时的值 班
发现 问 题及 时向 学校领 导或 110、120、119 等部 门报 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口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校门口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篇二: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学校门卫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封闭管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