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管理办法》 为给学生提供锻炼、提高和施展才华的机会,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时有效促进学校就业工作的开展,现制定《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助理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助理的选拔原则与条件 (一)选拔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全校大一、大二学生,遵循自愿、公开、能力优先的原则
(二)选拔条件
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
二、学生助理的职责与要求 (一)学生助理工作划分为事务性工作和专项性工作:事务性工作为值班时办理的日常工作;专项性工作为按各部门职能而进行的编辑、宣传、网络等工作
(二)事务性工作 1
认真做好办公室值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日常卫生和作息、领取办公室信件、用人单位接待服务、档案整理寄发、毕业生就业问题咨询等)
完成办公室老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送达文件、提存款项等)
(三)专项性工作 1
部门选择以自愿为原则,以办公室调配为补充
设学生助理负责人 1 名,各部门设部长 1 名
负责人、各部长产生办法:前任学生助理负责人、部长推荐或有意向的同学主动申请,办公室老师根据被推荐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其他学生助理成员对其评价确定人选
具体部门职能划分: 编辑部:更换档案标签和档案整理、毕业生就业心理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汇编、新闻稿采编发稿等
网络部:维护、优化办公室电脑,收集、审核、发布招聘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就业信 息网、就业指导论坛相关内容等
市场部:组织、安排专场招聘会、小型招聘市场,搜集企业信息等
三、待遇与奖惩 (一)报酬标准及发放 根据工作质量和工作时间发工资,多劳多得
助理费用每月月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