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江(门)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机电工程施工(FJ-S05 合同段)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及 考 核 制 度 广东新粤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 机电工程施工FJ-S05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八月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风险意识,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各级主管领导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挥各系统、多层次组织保证体系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一般规定 1. 参建单位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负责”的工作原则,构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3. 工程项目应成立建设单位牵头,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规范、指导、协调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4.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条件,确定安全考核目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 建设单位应与监理、施工等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书。 6. 各参建单位应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各岗位责任,按年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组织考核。 7. 在施工过程中,当项目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设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条件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负责人熟悉、掌握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1 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经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工程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