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申报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调研报告根据周市长的“要将申报设立出口加工区作为一项战略来研究”的批示精神和11月4日秦市长召开的务虚会上的工作部署,15日,市发改委牵头市高新区、市商务局、交通局、蚌埠海关等单位赴合肥市、芜湖市出口加工区开展调研,结合两市的经验做法以及我市实际,我们进行专题研究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的种类目前,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主要包括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等五种类型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审批部门为各省级海关
目前,我市昊方公用型保税仓库正在建设中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其主要功能是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等
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功能和我市外贸发展实际,申报设立保税物流园区作用不大
出口加工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而设立的以制造、加工或装配出口商品为主的特殊区域
出口加工区一般选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方便、劳动力资源充足、城市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多设于沿海港口或国家边境附近
项目标准:最适合入驻出口加工区的项目是“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类项目
主要功能:加工、保税物流(2009年新增加的功能)、研发、检测、维修
主要优惠政策:简单概括为:在税收方面“免、保、退”,即: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础物资,予以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