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国民收入核算 第一节 国民经济的计量指标 ——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 ct GDP)的定义: ➢ 经济社会(即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
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 ct GNP)——国民原则 ➢ GDP 是以国境为界,即本国境以内的所有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与劳务的价值都记入该国的 GDP,它强调境内工业
➢ GNP 是以国民为界,即本国国民的生产要素所创造的产品与劳务都记入该国的 GNP,它强调的是民族工业
第二节 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1
支出法从最终产品的使用出发,把一年内购买的各项最终产品支出加总,计算该年内生产的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GDP=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净出口(X-M) 转移性支出:政府单方面的价值让渡,不是等价交换,如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体现的是再分配职能救济金,失业保障金
2、收入法:就是从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收入的角度看社会在一定时期创造了多少最终产品价值,又称成本法
收入法计算公式 GDP=工资+利息+租金+税前利润+折旧+间接税 +企业转移支付 3、 生产法:又称部门法(sector approach)
依据提供产品与劳务各部门的产值来计算 GDP,反映GDP 的来源
核算的范围:提供物质产品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提供劳务产品的第三产业
核算的标的:各部门增加值,即总产值扣除中间产品价值后的余额
政府部门提供的劳务活动以投入的成本计入总产出
三种核算方法总结 ➢ 生产法(增加值法) GDP = 所有企业增加值的总和
➢ 支出法 GDP = C + I + G + (X - M) ➢ 收入法 GDP = 工资 + 利息 + 租金 + 利润 + 企业间接税、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