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6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6 号——关联方 在某些情况下,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性质可能导致关联方交易比非关联方交易具有更高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例如,关联方可能通过复杂的关系和组织结构增加关联方交易的复杂程度,或者关联方交易不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和条件进行
此外,关联方关系也为管理层的串通舞弊、隐瞒或者操纵行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 3 2 3 号——关联方》要求注册会计师识别、评估和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本问题解答旨在指导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由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可能导致哪些重大错报风险
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可能导致五类重大错报风险,具体包括: (一)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特别是临近会计期末发生的、在作出“实质重于形式”判断方面存在困难的重大交易,为被审计单位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提供了机会
如果被审计单位从事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并且关联方作为交易的一方直接影响交易,或通过中间 2 机构间接影响交易,或配合管理层从事该项交易,则很可能表明存在舞弊风险因素
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出的、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导致的风险确定为特别风险
(二)存在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关联方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管理层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支配且缺乏补偿性控制是一项舞弊风险因素,而关联方借助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的能力,通常能够对被审计单位或管理层施加支配性影响
关联方施加的支配性影响可能表现在下列方面: 1
关联方否决管理层或治理层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 2
重大交易需经关联方的最终批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