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景观绿化施工方案 (一)、土地的平整、耕翻 1.场地清理后,应首先进行竖向堆坡造型,高差平缓过渡,其余基本平的绿地散水坡度控制 1%-3%以便绿地自然排水。种植地表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 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一般未特殊设计之地形,坡度可定在 1%-3%之间以利排水,边缘要低于路边或道牙 3~5cm,表面平整、无坑洼,搂平耙细,清除碎石及杂草杂物、废旧草皮,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耕翻深度平均 30cm 计,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必须全部换合格种植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二)、基 肥 1.要求采用堆沤腐熟的有机肥或商品有机肥,基肥质量需符合《有机肥农业行业标准》(NY525-2002)的规定。 2.有机肥主要标准:有机质≥30%;总养分(N+P2O5+K2O)≥4%;水分≤20%;PH:5.5~8.0。 3.绿地种植土以园土为主,种植前应对土壤作必要的化学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措施或更换客土,土壤贫瘠者应适当增加施肥。其中草坡基肥不小于 30mm 厚,灌木基肥不小于 100mm 厚,乔木基肥不少于 300mm 厚,种植前基肥与原有园土搅拌混合均匀。 (三)、苗木规格 1.本工程具体苗木品种规格见施工图中"植物配置苗木表",表中所示材料质量规格为施工时到工地的进场初始验收标准。有关规格指标说明如下: ① 高度: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单位 m 。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表中所列示的花树木高度范围内,应采用多种高度,并结合植物造景进行高低错落搭配。 ② 胸径: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 1.3m 处主干的平均直径,表中规定为上限和下限,种植时最小不能小于表列下限,最大不能超过上限 3cm 。 ③ 冠幅:为种植时花树木经常规处理后、交叉垂直二个方向上的平均枝冠直径。在保证花、树木能移植成活和满足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花树木原有冠幅,利于绿化尽快见效。 ④ 土球:为保证花树木移植成活及迅速恢复生长干茎根部所需的最小带土球平均直径。所带土球应保证到放于植穴内时完好不散为合格。如苗木为假植苗或容器苗,可在保证苗木正常移植成活和迅速生长的前提下,依实确定所带土球规格。土球高度依花树木的根系分布情况按实确定。对苗木规格中列明种植容器类型者,可在保证苗木质量的前提下,按如下顺序确定:指定盆苗则用盆苗,指定袋苗则用袋苗、亦可用盆苗;指定假植苗可用盆苗、袋苗;指定地苗则用盆苗、袋苗、假植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