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陪护服务质量规范 1 家 政 服 务 —医 院 陪 护 服 务 质 量 规 范 一 、范 围: 本 标 准 包 含 医 院 陪 护 服 务 的 定 义 与 服 务 的 客 户 、服 务 人员的 任职资格、服 务 内容、星级服 务 员的 评定 要求、服 务 管理等。 二、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定义与客户 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员为住院 治疗的 病人提供的 生活照料及护 理服 务被称呼为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客 户 是指接受医 院 陪 护 服 务的 家庭或个人。 三、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员任职资格 (1)、基本 要求 a) 具备合法的 劳动从业资格。 b)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医 院 陪 护 服 务 程序和规范要求。 c) 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d) 具有相应的 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医院陪护服务质量规范 2 ( 2)、岗位技能 a) 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b) 具备有关医院陪护服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c) 年龄在 18 岁以上、55 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 无精神病史和各类传染病。 e) 具备一定医疗护理知识。 ( 3)、仪容仪表 a)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b) 着装统一、规范、整洁。 c) 统一佩戴工号牌,便于识别。 d) 表情自然、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 4)、言行举止 a) 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调语速适当,语言简洁、准确、生动,与客户打招呼时应礼貌问好,亲切诚恳。 b) 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让客户感到尊重舒适。 c) 尊重患者,富有爱心,善于沟通。 医院陪护服务质量规范 3 四 、医院陪护服务员的服务内容 医 院 陪 护 服 务 员 提 供 的 服 务 可 包 括 下 列 服 务 项 目 的 全 部 或 部 分内 容 : a) 晨 间 护 理 , 包 括 协 助 病 人 起 床 、洗脸、洗手、口腔护 理 (刷牙、漱口)、梳头。 b) 晚间 护 理 , 包 括 协 助 病 人 洗脸、漱口、洗脚或 泡脚, 协 助 病人 入睡。 c) 整理 病 床 、床 头桌的 卫生, 清理 病 人 用品如便器等的 卫生,洗涤病 人 衣物。 d) 协 助 病 人 进餐、饮水、加餐、打开水、清洗餐具。 e) 给病 人 擦澡或 协 助 病 人 洗澡、洗头、修剪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