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室暂行管理规定 录播教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录播教室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录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程序 学校录播教室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维护和管理,各使用单位须提前一周提交申请,并填写《精品课程录播教室使用申请表》,将申请表交到教室管理科,由教室管理科提前做好录播教室使用的准备工作
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录播教室使用申请流程》
二、录播教室守则 1
进入录播教室的教师和学生,遵守录播教室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2
为保证音响效果,工作期间,进入本室人员,请关掉一切通讯设备; 3
保持室内安静和良好的教学秩序,禁止大声喧哗、打闹; 4
保持整洁卫生,严禁携带食物吃喝、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和乱写乱画; 5
做好安全保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 6
爱护实验室设备和设施,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搬动和拿走; 7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操作间; 8
对违反纪律和本守则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三、录播教室使用和管理规定 1
教师 (1)首次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在开课前一周需与教务处联系,在录播教室管理员的指导下,熟悉和掌握设备使用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教师上课要提前 15 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3)为保证音响效果,工作期间,进入本室人员,请关掉一切通讯设备;(4)使用教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5)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注意保持屏幕整洁;(6)下课时必须关闭投影仪、电动屏幕、功放器、无线麦克和计算机等设备,并将设备放回原处,切断电源,锁好控制柜,并填写好《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7)未经允许,教师不得在录播服务器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