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征收土地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征收土地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征收土地 建设用地项目(包括单独选址项目、区(县)成批次用地中的具体建设项目和政府储备用地)需征收集体土地的,由用地单位或整理储备机构持有关文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格式见附件一),具体分为三类: (一)单独选址项目,由用地单位持以下文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需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 5、是否压覆重要矿产的证明材料、压覆重要矿床评估报告; 6、是否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材料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文件; 8、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及勘测定界图; 9、标注用地范围、位置的经批准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规划调整方案; 10、如涉及转用,需纳入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市级)。 11、如占用林地需提供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文件; (二)成批次用地中的具体建设项目,由用地单位持以下文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2、总平面批准文件或经批准的总平面图; 3、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文件; 4、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及勘测定界图;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标注用地范围、位置的经批准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规划调整方案; 7、如涉及转用,需纳入经批准的年度项目农用地转用计划(区、县级)。 (三)政府储备用地,由整理储备机构持以下文件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1、城市总体规划或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2、经批准的年度经营性用地项目储备计划; 3、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文件; 4、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成果及勘测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