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 XX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XX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XX 市公安局 XX 市环境保护局 青综治办〔2009〕29 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综治办,安委会办公室,公安分(市)局,环保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现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XX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 XX 市公安局 XX 市环境保护局 2009 年 7 月 20 日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二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依法经营: (一)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的范围。 (三)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四)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用途和储存量作如实记录,并采取“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等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或 3 误用;出现丢失、误售或误用的要立即上报公安部门。 (五)产品要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