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适应推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需要,规范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参照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有关行业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构成,制定本项目组成
第一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建设单位可以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批准立项后,或方案设计批准后,或初步设计批准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发包
第二条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暂列费用构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的工程内容、工作范围,按照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确定具体费用项目及其范围
第五条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为完成建设项目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设备购置费的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该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第六条设备购置费
指为完成建设项目,需要采购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价款,不包括应列入安装工程费的工程设备(建筑设备)本身的价值
该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七条总承包其他费
指建设单位应当分摊计入工程总承包相关项目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费用
主要包括:(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