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长平经济带发展规划》,切实发挥长春核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长春、四平合作发展,着力打造东北区域发展新增长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春市落实长平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基础1
经济增长稳步回升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6
7%,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十,高于哈尔滨、大连和沈阳
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860亿元,增长7
5%,高于全省0
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
8个百分点;全年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150个、10亿元以上项目284个;固定资产投资实现5000亿元,增长16
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16
5亿元,增长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650亿元,增长10%,经济提速态势明显
对外贸易初现成效
2016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933
7亿元,增长7
“长满欧”货运班列列入国家规划,实现常态化运行,国际陆港临港作业区投入使用
长春兴隆铁路集装箱场站临时口岸获批
持续掀起招商引资热潮,华为、浪潮等一批战略投资者相继落位我市,全年实际利用内外资分别增长15
开放产业体系初建
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特色食品农产品出口规模持续扩大
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引领和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壮大生产性服务业正在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生活性服务业正在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布局合理、开放有序、优势突出、技术领先、配套完善的开放型主导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交流合作持续深化
我市与仙台、蔚山等友好城市的交流持续进行,成功举办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首脑会议及经济协议会
东北亚博览会升格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及民间组织的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展
平台建设实现突破
长春新区获批为国家级新区,其中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
中德、中以、中古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