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塑师表形象,树文明校风,建和谐校园,把我校师德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依法执教
1、教师要坚持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定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特别是要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不动摇,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解决实际问题,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教师要自觉地增强法律意识,把正确的职业行为提高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识
要认真学习、执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职业活动;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对违背法律法规的要负法律责任
3、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其它法律
教育方针已写入《教育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每个教师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遵守这一方针,这样才可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和造就“四有”新人
教师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否则必然对学生造成恶果,对社会造成危害
二、爱岗敬业
4、教师要树立教育事业心,要树立终身献身的思想,热爱教育、热爱学校,要认清教师劳动的特点,要从平凡的劳动中看到伟大,要看得起自己的工作,要克服各种思想,以平平常常的心态,高高兴兴的心情,去干实实在在的事情,要以高度的职业自觉性和工作的主动精神,不追求短期效应,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
5、教师要在行动上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
要安心从教,不见异思迁;要爱校如家,关心学校的发展;真正做学校的主人,要尽责尽职,力求出色地完成本职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要以战胜艰难困苦的精神,不断开拓教育教学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