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拆迁补偿安置组织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加快 xx 路建设,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双墩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拆迁范围是 xx 路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拆迁房屋面积约 xxxxx㎡,拆迁资金 xxxx 万元。 第三条 拆迁补偿标准按合政秘﹝xxxx﹞xx 号(《有关 xx 市xxxx 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及相关费用标准的批复》)文件标准执行。被拆迁户在水岸人家实行集中安置,社区集中安置房为多层或高层楼房,拆迁安置户有两套以上安置房的必须按 x:x 选择高层、多层。 第四条 安置户选择高层楼房的物业管理、电梯、二次供水费用,参照多层收取,超出部分从商业用房收益中补贴。 第五条 拆迁人依照本方案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第六条 拆迁范围划定后,在对拆迁房屋进行丈量的同时,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第七条 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租赁,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第八条 符合人口安置条件的被拆迁户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第九条 合法建筑的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合法建筑: 1.以被拆迁人所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为凭证。 2.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房屋合法性认定原则上以原登记、摄像记录和镇、村认可的祖居房为拆迁依据。 第十条 被拆迁人在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应保持被拆房屋及附属物的完好,并与拆迁人共同做好被拆房屋的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 拆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安置人口的界定 拆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安置人口根据下列条件界定: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的常住人口(不含享受过拆迁安置或房改政策的人口); 2、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已迁入的已婚配偶及其未入户的计划内新生子女(计划内新生人员未入户的提供夫妻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政策外生育的人口,根据政策规定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且办理入户手续的,给予折半安置(面积相应减半,镇计生办提供证明); 4、已婚未育户可照顾增加一人(只限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拆迁范围内或男方户口在拆迁范围内); 5、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含军官)、服刑、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