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前言原电力工业部首次颁发的《发电机运行规程》,为发电厂编制现场运行规程提供了依据,规定了发电机统一的运行标准,对保证发电机安全经济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2年,原水利电力部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对原规程作了修订,修订后的规程自1982年6月颁发以来已近20年
在此期间,大容量、高电压、国外制造的发电机相继投入运行,发电机的结构、材料、技术性能、自动化程度、辅助设备及安全监测装置配置等都随着科技进步发生了很大变化,原规程的部分条文已不适应设备现状;随着运行管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方法的改进,以及现代化管理手段的不断采用,运行单位对发电机运行管理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仍沿用原规程规定的管理程序、方法已不能适应保证发电机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这本《发电机运行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和水轮发电机,是二者通用的技术标准,有关汽轮发电机和水轮发电机的特殊规定在规程中虽作了注明,但合并在一起重点不够突出,使用不够方便,也不能对各自的特点进行必要的、详细的规定,随着水力发电厂装机容量比重不断增大,有必要对水轮发电机单独编制运行规程
基于上述情况,为适应生产的发展和电力工业的科技进步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原电力工业部科技司技综[1994]42号文《关于下达1994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第一批)的通知》下达了由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修订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发电机运行规程》、重新编制《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的任务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编制工作自1995年末开始,在原东北电力集团公司组织领导下,由丰满发电厂负责规程的修订编写
在规程修订过程中,对原规程条文作了细致地分析研究,查阅了有关发电机设计、制造、技术条件、使用要求、技术标准等文献资料,结合当前水轮发电机制造、运行的具体情况和今后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原规程保留、删除、改动、补充、完善的内容
在此基础上对部分水电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