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必须 24 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
绝不容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 4 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离校出门
学生因生病或其他特殊状况确实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伴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伴人员一同离校
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留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状况经门卫同意除外).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伴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告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打扫一次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汇报制度 一、房屋围墙、门窗的全面安检 认真组织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首先,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教室、宿舍、楼梯走道、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原则,达到规范规定;报警求援、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保证安全有效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坚决地停止使用,并制定消除多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毕
维修、更换前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无力处理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汇报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三、学校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用防护措施
学校应当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置的消防措施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