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普通员工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五篇材料 2024 普通员工个人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1 一、强力实施民政民生工程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一是法律法律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讨论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24]48 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法律法律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 2024 年元月 1 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 290 元提高到 335 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 1320 元提高到 1452 元,均增长 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 110 元提高到 120 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 75元提高到 80 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 55 元提高到 60 元。截止 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 34270 人,覆盖面达到 6%,1-6 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 7519 人,覆盖面达到%,1-6 月份发放低保金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 205 户、495 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 5520 户、12220 人,新增 6715 户、13777 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 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300 元,共发放 655 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600 元,共发放 448 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法律法律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 月 22 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2650 元,分散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