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关于对打击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通告_转换 ××省关于对打击取缔“地条钢”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严厉打击“地条钢”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增长的重要举措
为保持打击取缔“地条钢”高压态势,巩固打击取缔工作取得的成果,山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钢铁去产能办公室)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有奖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中国铸造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作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24〕23 号)对“地条钢”定义为: 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凡用中(工)频炉熔化废钢生产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等钢坯及钢材均属于打击取缔范围
凡发现在山东省内,根据上述装备工艺生产“地条钢”的,均可如实举报
二、奖励办法 (一)对于被举报的“地条钢”企业,省钢铁去产能办公室将督促相关市组织专家迅速核查,各市确定为“地条钢”的,由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再次核实,一 经确认,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二)鼓舞举报人员实名举报,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对于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人民币)
(三)多人同时举报同一企业的,平分举报奖金
(四)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企业的,由举报人推举一名代表领取奖金
(五)举报人身份由所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主管部门核实确认
(六)举报人接到领取举报奖金的通知后,应当在 30 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逾期未领取资金者,视为自愿放弃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函或通过电子邮箱均可
举报电话:0531-86126244 电子邮箱:sd_ycl@ 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