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代理协议书 1、律师风险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山东 xx 律师事务所 甲方与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 给 予答 复 。 乙方律师处 理本案而取 得的现实债 权,应当及 时转 交 给 甲方,但 有权从 中扣 除 约定的费用。 四 、本案诉讼请求标 的为元 。乙方负 责垫 付诉讼有关的一 切 费用。乙方按从 对方或 法院执行庭 实际 收回金 额 的 30%收取 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 元 ,律师代理费为 3000 元 ),在案件进展过 程 中按照各次 回款 数 额 分次 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 执行庭 核 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