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心理测量与评估的基本概念 1 、测量——测量是按一定规则,给所考察的对象在某种性质的量度系统上指定值的活动;或说测量是按一定规则,用某种性质的量度系统上的数值来描述所考察对象特性的活动
2 、四种性质不同的量度系统:(四种水平的数据) (1 )名义量表(称名数据)——表示类别名称的数据,值的量化水平最低,不能施行任何运算
(2 )顺序量表——表示先后顺序的数据,值的量化水平略高,只能进行比较,不能作加减运算; (3 )等距量表——其上的值不但有顺序含义,还是等距的,即具有相等单位,量化水平较高,没有绝对零点,只能作加减运算,不能作乘除运算
(4 )比例量表——其上的值不但有顺序性,还等距、等单位、有绝对零点,既有可加性又有可除性,量化水平最高
3 、心理测量——心理测量是按规则给所考察对象的心理特性,在一定性质的量度系统,即量表上指定值的活动
4 、心理测量所测对象的本质已不再是物质实体及其特性,而是人的心理特性,即精神性的、非实体的存在
5 、对人的心理特性的测量,大体可以通过三条途径来进行:一是测量者对被测者的观察,在自然条件下或特设情境下的观察;二是由被测者自陈报告,在测量过程中一边活动一边报告,如“大声思考”,以及在事后回忆的报告,如人格问卷或评定量表中的自陈报告;三是借助被测者周围人的观察,由这些人向主测者报告
6 、心理测量的特点:间接性、相对性和主体间交往性
(1 )间接性:被测对象的心理活动是需要间接观察才能得到的;心理特性或心理结构是内在抽象的,要通过复杂的认识活动,才能把握和建构起来
(2 )相对性:测量结果不能绝对化,要相对地来对待
(3 )主体间交往性:测量是主体间的相互交往活动与作用,施测者和受测者双方都是能动的
第一,心理测量的受测者并非静止消极的,他要积极作用于测量活动本身
第二,测量活动所测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