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提高涉嫌非法采矿罪移交成功率 □违法采矿数额的计算宜以矿藏采场的采空区矿藏量、矿石品位等为基础,参考当地的矿产品价格,得出定罪数额
矿藏采场采空区内原有的矿产资源价值,可以根据其矿量和品位等条件计算出来
□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的移送应当在 24小时内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以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一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地矿管理部门认为应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 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编者按:近两年来,虽然不时有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而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见诸报端,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该罪认定具体细节、破坏数量的计算以及移交程序的把握有偏差,造成难立案的现象不在少数
目前,随着矿产品价格的上升,非法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的现象尤为突出
为依法惩处、有力打击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 2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本文从非法采矿罪的认定、量刑标准及移送程序等进行实务指导,以期提高涉嫌非法采矿罪移交成功率,对基层执法工作有所帮助
非法采矿罪的认定 认定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以下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注意: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行为人依据《矿产资源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采矿的,则其行为不具有非法性,不构成本罪
2.《解释》的第一条规定了“责令停止开采”程序,这也是一个定罪要件
不少司法人员认为,只要是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或者是破坏性开采,且达到可以定罪的数额,就可以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了
其实不然,法律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首先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责,如果行政管理无效,违法者危害社会的行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