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理制度一、主体内容与合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我司协议档案及有关资料登记、归档与记录应遵照的管理原则和措施
2、本制度合用于我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子企业的协议档案资料管理
二、档案资料内容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协议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汇报和报审及同意文献;◆ 协议相对措施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协议相对方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代理人(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协议承接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我方代理人(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协议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协议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协议档案资料登记、归档与记录1、企业所有协议都必须按规定编号,妥善保管
各企业及部门都应建立协议管理台帐,及时将协议履行状况根据台帐内容详细记录
协议管理台帐由协议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留
2、协议代理人(经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协议的各项手续后一周内,应将协议档案资料移交协议管理员
协议管理员对协议档案资料核算后一种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3、各企业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六个月的协议档案资料及协议记录报表报送集团企业协议管理部门
各企业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协议管理状况分析汇报报送集团企业协议管理部门
4、本制度与岗位责任挂钩,列入考核范围
考核与奖励制度一、主体内容与合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我司协议管理员的考核范围、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2、本制度合用于我司所有协议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