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海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威政办字〔〕号),提岀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机构设置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一办四组”的工作机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保障组、风险监测组、协调处置组、舆论引导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任由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法院、公安、财政及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当岀现重大风险预警时,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维稳保障组组长由维稳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信访局、人社局、公安局配合,人员由维稳办牵头从相关部门和涉险区市抽调人员组成
风险监测组组长由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经信委、银监分局以及宣传部、法院、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海关、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房管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保险协会指定专门人员组成
协调处置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涉险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法院、金融办、银监分局以及维稳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
舆论引导组组长由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宣传部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领导小组职责分析研判企业金融风险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对企业金融风险进行评估-2-和分类,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对企业金融风险事件风险情况及工作进程进行评估,提出最终处置方案的政策建议;统一领导、指挥处置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岀现的有关问题
“一办四组”工作()办公室
具体负责预警监测的日常工作,组织建立企业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