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小学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 3: 年度 编号 (以上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填写)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评审书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类 别 课 题 名 称 依 据 指 南 题 号 课 题 主 持 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填 报 日 期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一、本人自愿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人认可所填写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为《课题申请·评审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课题申请·审批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同意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课题申请·评审书》所有数据和资料。课题申请如获准立项,在讨论工作中,接受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委托部门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遵守《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遵循学术讨论的基本法律法律规范。科学设计讨论方案,采纳适当的讨论方法,如期完成讨论任务,取得预期讨论成果。 3.尊重他人的知识贡献。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论已有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均如实说明。 4.恪守学术道德。讨论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讨论成果; 对课题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各自贡献均要在成果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 不侵占他人讨论成果,不在未参加讨论的成果中挂名,不为未参加讨论工作的人员图虚名。 5.维护学术尊严。保持学者尊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以课题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6.遵照管理法律法律规范。课题讨论名称、课题讨论组织、讨论主体内容、讨论成果形式与课题申请书和立项通知书相一致。若有重要变更,必须向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7.明确课题讨论的资助和立项部门。讨论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字样,课题名称和类别应与课题立项通知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