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律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根据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