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车间日常及质量管理制度一.新员工管理制度:1.一经双方协商满意后,厂方即通知新员工进入工厂安排工作,试岗三天内因双方原因离开的互不影响
2.一经录用工作不满三天以内自行离开的不结算工资
3.工作满一个月按所从事的岗位完成工时或计件结算工资
4.正式员工个人不论什么原因想离开工厂必须提前一个月以文字申请报给车间和公司为准经同意方可离开,如强行离开厂方扣其一个月工资作为损失补偿
如厂方因故减员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二.考勤管理制度:进入工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工厂正常有序发展
1.所有岗位提前半小时到岗,对未按时到岗造成的停机,除按迟到处罚外,十分钟以内的停机罚款50元,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0,半小时以上的,直接按旷工超过两天以上处理;2
迟到、早退(未造成停机)的一次十分钟以内的考核5元/次,十分钟以上的,按每小时10元考核(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达到一天的按旷工处理
当月累计迟到三次(含)的除按以上考核外,再考核50元
超出三次的考核当月工资的30%并解除双方用工关系
造成停机的,按第一款处罚
3.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次考核50元并停其当天工资,停止工作时间按旷工处理
后经当事人自己提出上班申请并愿意接受工作安排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报考勤、汇总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考勤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失真每项次考核20元
三.请假制度:1.请假:必须要提前请假不得过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班长批假权限为半天,主任为一天,一天以上需主管副总批准
有事请假必须要提前当面向相关人员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如确有急事可找人代假或电话请假
对前没有任何音信过后来补假的均按旷工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考核200元,月旷工两天(含)考核500元,超过两天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3.婚丧嫁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病假:可根据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