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10 问)1.什么是公务员考试录取?机关哪些职位应通过考试录取补充人员?公务员考试录取,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的措施选拔公务员的制度。机关录取担任主任科员如下及其他相称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都要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措施。2.什么是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我国公务员录取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即但凡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该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 面旗帜。它所体现的精神实质,既是制度设计的目的,也是制度实行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从 1994 年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考试录取的法规和政策文献 24 个,形成了公务员管理环节中体系最完善、操作性最强的单项法规体系。 《公务员法》颁布实行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新的考试录取配套法规。此外,不仅仅在录取程序上严格遵守“凡进必考”制度,在公务员的晋升和提拔上也有对应的考试制度。“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逐渐结合,公务员考试录使用方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减少考试录取运行成本,遏制用人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3.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和联络?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取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附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与的考试,可同步报考,互相之间不受影响。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 考部门自行确定告知,除了对某些技能有特殊规定的,大部分不规定专业科目考试。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 同,例如,北京、上海、广东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江苏省今年的考试共分三类,A 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 向测验》和《申论》三科;B 类和 C 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