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 鉴于专业承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但对专业承包单位出现的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及违反国家、北京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行为以及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总包单位会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负有管理责任,所以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必须严格纳入总包管理;而任何形式的甲指分包总包都负有管理责任,所以甲指分包也同样严格纳入总包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思想认识,加大对其管理力度。 4. 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 款 。 5. 使用总包临 设( 包括 宿 舍 、库 房 、办 公 室 、食 堂 及在总包管辖 区 内 自 建食 堂 )、机 械 设备 时必须遵 守 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6. 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 订 各种专项协 议 ( 安全、环 保、消 防 保卫 、劳务管理、道 路 交通 、临 时用电 )。 7. 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 守 本管理规定并满 足 以下 条 件 ,否 则不得 进场施工。 A.报 送 符 合 施工内 容 的资 信 资 料 ( 通 过 年 检 的资 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 可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第二章 费用划分(对在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1. 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括现场已经具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