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农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 47 号)和《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发[2012]20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岗位设臵管理办法相结合、相配套,实行评聘合一
(二)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教授治学,同行评价、分类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
(五)坚持德才兼备的选聘原则,重个人素养、重能力、重业绩
(六)坚持选拔科技创新人才,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七)坚持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引导青年教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八)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
第二章 职务设置 第四条 教学岗位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科研岗位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教学岗位职务和科研岗位职务统称教师系列职务
为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学校设臵推广型 2 教授(研究员)
第五条 实验技术岗位职务设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
学校在实践教学岗位设臵正高级职务
第六条 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岗位职务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聘任在附设专业技术岗
第七条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会计、审计、经济、卫生、工程、农业、幼儿园教师等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各系列职务设臵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