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腔穿刺术 1目的 采取腹水标本常规化验、培养、脱落细胞检查、染色体检查等以助诊断和鉴别诊断,或注入药物以进行治疗和抽改腹水以减轻症状
2禁忌症 (一)结核性腹膜粘连时不可穿刺
(二)疑有卵巢囊肿或多房性包虫病可能者不能穿刺
(三)肝昏迷者不可穿刺
3操作步骤 (一)穿刺前排空小便,患者作卧位或坐位
(二)穿刺点一般在脐、髂前上棘连线外1/3 和中1/3 交点,或脐与耻骨之间腹白线中点旁4—5cm 处(通常选用左侧)
(三)常规局部消毒铺洞巾和局麻
(四)以腹腔穿刺针逐步刺入腹壁,待穿透腹壁、针锋阻力消失时,可用针筒抽取或引出少许腹水于消毒试管中备验
然后于穿刺末尾接以橡皮管,引腹水于地上的器皿中
如试验穿刺,用 50ml 注射器连于1 号 针头 上,自 麻醉 点刺入,抽50—100ml
(五 )放 液 完 毕 ,拔 出穿刺针,盖 上消毒纱 布 ,以胶 布 固 定
大 量 放 液后需 用多头 带 将 腹部包扎
4注意 事 项 (一)放 腹水速 度 要 慢
消毒前,以宽 布 带 缚 于上腹部
当 腹水流 出时,将 布 带 渐 拉 紧 ,以免 腹内 压 突 然下 降 ,引起 内 脏 血 管扩 张 发 生 休 克
(二)放腹水前后测血压、腹围,复查腹部体征,以便观察病情变化
(三)放腹水过程中,注意患者脉搏、血压,若有面色苍白、出冷汗、心慌,应立即停止抽液,并作相应处理
(四)大量放腹水可引起休克或昏迷、水与电解质紊乱、血浆蛋白质丢失等严重并发症,故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放液
初步放液一般不宜超过 3000ml,以后每次不可超过 5000ml
但有腹水浓缩回输设备者不在此限
(五)腹腔注射药物要慎重,很多药物不宜作腹腔注射,抗菌素中以卡那霉素及四环素为妥
(六)放腹水时若流不出,可将穿刺针稍移动或稍变动体位
(七)腹穿后平卧休息,使腹穿孔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