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一、分类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的要求,为准确反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满足统计上测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和适用领域 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 9 大领域
本分类适用于对“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依据本分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以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 - 规划》为目的,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家其他相关文件为主线,确定编制的总体思路、框架设计和范围,以确保本分类内容能够涵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的产品和服务
(二)以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注重实际可操作性,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为独立的分类体系,采用线分类法、分层次和可变递增格式编码方法
本分类主体编码分为一、二、三层,新材料产业采用可变递增格式编码,增加至四层
所有编码分层用“
”隔开,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