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7 页 房屋售后维修方案 目的 为规范售后维修服务工作,保证售后维修服务质量,防止业主投诉、群访事件的发生,保障开发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权益,明确各单位责任,特制定此方案
各方职责: 开发公司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维修调度、对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业主索赔进行协调处理,对施工单位质保金的扣罚、结算以及第三方维修费用支付; 物业公司负责业主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报修、投诉的接待,对维修事项的信息反馈,对维修情况的跟进和回访
施工单位负责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维修以及因自身责任或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处理
具体实施方案: 1、所有施工单位应在质保期内在项目或周边留守维修人员,保证维修响应的及时性,并由开发公司统一提供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和现场维修负责人的维修电话,在物业客服中心和售后服务中心备案
2、开发公司应成立售后维修中心,具体负责施工单位的维修调度,施工责任界定,往来函件、维修单整理汇总,启动第三方维修及费用支付,质保金扣除、结算等事宜
售后维修中心负责人由开发公司指派人员,物业公司项目经 理协助 ,办 事专 员由开发公司配 备
第 2 页 共 7 页 3、开发公司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质保协议,明确质保金扣除、支付流程,指定第三方维修队伍,并签订维修服务合同
4、房屋售后维修具体流程 (1)业主电话(来访)报修,物业公司客服前台人员接待后安排物业工程部人员查看,核实后发送《房屋维修单》报售后服务中心
(2)售后服务人员联系责任施工方安排维修事宜,限时 2 小时内领取《房屋维修单》,自接到维修通知后限时 12 小时内由工程施工单位维修人员与业主对接维修并进入现场
(责任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设备 24 小时畅通); (3)施工单位根据《房屋维修单》内容进行维修,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在与业户对接之后,紧急情况的维修项目,须在 8 小时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