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一、概况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 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 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 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 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共计557 个项目,在原“08 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 188 个项目,减少 33 个项目。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 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 三、本规范与“08 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 1.结构变化 (1)将原“08 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 规范”附录A 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 砌筑工程,将“08 规范”“A.3 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 砌块砌体”、“D.3 石砌体”、“D.4 垫层”4 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 水、地坪 ,砖地沟 、明沟 及砖检 查 井 纳 入 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 入 垫层小节,将砖烟 囱 、水塔 、砖烟 道 取 消 ,移 入 《构筑物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 消 “08 规范”“A.4.15 混凝土构筑物 ”小节,移 入 《构筑物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 用 的“化粪 池 、检 查 井 ”项目。 (5)附录F 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 “F.1 钢网 架 “小节,将钢屋架 、钢托 架 、钢桁 架 、钢架 桥 归 并 为F.2 小节,将原“08 规范”“A.6.7 金属网 ”更名为“F.7 金属制品 ”小节,将金属网 及其他金属制品 统 一并 入 金属制品 小节。 (6)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将原“08 规范”厂 库 房大 门、特 种 门小节移 入 附录H门窗工程中,增\\列“G.3 屋面木基层”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