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标准1定义1
1“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危险化学品项目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不包含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的建设项目)
4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5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6安全设施的分类,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7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2审批机构要求2
1安全“三同时”审核、备案机构2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
1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审核和竣工验收
2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和竣工验收
3其他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专篇和竣工验收
2港口建设项目2
1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由交通水运安全评审中心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