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号YW-AQ-022制度名称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版本2014 版签发日期2014116 下次评估日期 2015116起草人冯仲鸿、于洋审核王利广分管领导审批李道平签发人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解释部安全监察部规章制度控制表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落实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外包工程及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运维公司所属部门、基地公司、电厂及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3 规定和程序定义外包工程:将公司内的设备检修、设备安装、吊装、土建施工及电气试验等工作交给非本公司人员作业的合同工程项目
劳务用工:公司因生产、生活过程中需要,通过直接雇用或在劳务派遣单位雇用的短期或长期的劳务人员
发包方: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各单位一般规定外包工程、劳务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国风电集团及运维公司有关制度
严禁私自转包工程和雇用劳务用工,外包工程、劳务分包或劳务用工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
工程承包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均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报各单位或劳务用工单位备案
外包工程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外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
各单位确定外包工程承包商时,必须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业绩突出、管理规范、业务相对稳定的单位
各单位对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各单位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运维公司的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各单位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2)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符合工程安全生产要求;(3)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