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砂石市场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砂石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哄抬砂价和扰乱砂石市场秩序等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砂石市场管理(一)采砂管理1
由市水政大队和属地乡镇(街道)、水上公安、海事、港航等部门人员组成采砂现场监管大队,负责内销采区采砂监管工作
所有采砂船必须在监管人员安排下向运砂船输送砂石,不得拒绝装运或另行收费
内销采区按照“五定”(定点、定时、定船、定量、定功率)要求进行砂石开采
上午 8:00 挂牌开采,下午 18:00 收牌停采,开采期满或达到开采总量后停采
内销采区中标经营公司、采砂船主必须严格按照采运管理单供砂,砂石价格不得突破合同规定的 26
7 元/吨(含采砂船开采费由内销采区中标经营公司自行承担),不向外销运砂船供应销售砂石
外销采区必须保障属地 X、X、X 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用砂
(二)运砂船管理1
海事、航运部门负责对运砂船进行检查监管
内销采区运砂船由市水政大队牵头(外销采区为河道局)和属地乡镇(街道)组成的现场监管人员按排队顺序统一安排,到指定的采砂船排队装砂
采区供砂一律严格实行河道采砂采运管理单管理制度
采运管理单采用省水利厅的统一格式,一式四联,由市水利局印制并加盖公章,采运管理单由内销采区市水政大队和属地乡镇(街道)组成的现场监管人员填写开具
采运管理单必须填写采区名称、采砂船船号,运砂船船号,装载吨位,卸砂地点,装载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一联由市水政大队留存,另夕卜三联分别交中标经营公司、采砂船主、运砂船主收执
内销运砂船必须承诺装运砂石不向外县市销运
(三)X 砂场管理1
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负责,与市水利局(市水政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水上公安分局)、市交通局(港航处、运管局)、市海事处等部门组成现场监管大队,对辖区内 X 砂场进行监管,全力做好 X 砂场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