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部 令2024 年第 2 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 2024 年 4 月 4 日经第五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
部长 黄镇东二○○二年六月六日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法律法律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下列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一)投资总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招标的其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交通部依法负责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