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大力进展城市夜经济的建议 关于大力进展城市夜经济的建议 目前,我市夜间经济进展较为成功的项目有一些,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和制约夜经济进展的主要因素有: 1.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保守。 习惯遵循传统生活方式,对繁荣进展夜经济缺乏足够的认识,参加夜生活消费的积极性不高。有关部门缺乏必要的引导,进展夜经济的浓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我市大型文化艺术表演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场所服务时间超过 18 点的,不足十分之一;4a 级以上景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夜游服务的亦很少,未能全天候发挥旅游、文化价值。 2.缺乏有影响力的消费片区。 现有消费片区布局分散、规模小,有市场、有创意的文化娱乐休闲等大型夜消费项目相对匮乏。各城区的夜生活内容主要以餐饮娱乐为主,夜间开放场所基本是 ktv、影院、洗浴等,夜消费项目和产品内容趋同、形式单一、特色不够鲜亮,对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3.资源整合利用力度不够。 每年 1 亿人次的游客未能有效转化为生产力。特色的山水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地方戏曲、休闲文化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许多潜在的消费需求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商贸、文化、旅游等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强化。 为此建议: 1.出台《夜经济进展建设规划》。 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打造购物、娱乐、夜游等经济进展系统。在原有基础上,依托东西巷、中心广场、两江四湖等商圈,进一步规划好富有特色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满足市民、游客需求的夜生活目的地。 2.打造彰显文化特色的夜经济品牌。 整合利用好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促进夜经济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扶持我市桂剧、彩调、文场、渔鼓等传统戏曲的夜场表演;提升现有酒吧、ktv、文化表演场馆等服务水平和设施环境。增加对宽阔市民和国内外游客的吸引力度,集聚城市夜间的人气和商机。 3.做好相应的政策扶持、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等非市场要素保障工作。 对部分符合条件的 24 小时便利店和文艺演出场所予以资金补贴支持。开放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商贸服务类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和营业 时间,增加适合夜间消费的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