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 8 篇)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 1 根据《关于开展年终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沪浦纪[20xx]7 号)的有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以镇党委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各级基层组织对比财经纪律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各级基层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春节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春节期间,我镇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情况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把贯彻区委领导指示精神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继续认真坚决抓好落实,预防和控制各类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扎实推动财经纪律的执行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 2 根据“中共萍乡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萍纪办字[20xx]73 号)要求,我局高度重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五个方面的检查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在遵守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方面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及时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学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市委、省审计厅的相关规定和细则,以及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十二条规定”,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认真执行。 我局能严格按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要求办事,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同时,根据我局肩负的审计职能,加强了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特此报告! 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篇 3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